2020年10月11日12时45分左右,汉中市南郑区黄青路黄冠镇(青树镇至黄冠镇)新店村二组和桂花村二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造成一人当场死亡。
当初发现王某某开着陕西AXXXX小轿车,进入南郑区黄青路,前往黄冠镇。他开车到青树镇新店村第二组路段,与驾驶两轮电动车的颜某某(男,51岁)相撞,颜某某当场死亡,两车受损。
事故发生后,王没有下车抢救伤者,也没有报警。他继续驾车逃往黄冠镇。当他逃到黄冠镇桂花村第二组时,撞倒了路边的行人杨某某和(女,62岁),导致行人杨某某当场死亡,并与停在路边的轻型卡车相撞。两车受损,王某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。现在,嫌疑犯已经被控制了。
犯罪嫌疑人王某某,男,1969年2月1日出生,汉族,高中学历,住市未央区西河村,持有市机动车辆驾驶证,所驾驶的陕西AXXXX小汽车为本人所有。
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审计|石林
袁泉|陕西网
编者|曹